2023年2月1日,蒙古议会通过第69号决议,在蒙古国副总理兼经济发展部长负责事务范围内,成立“政府执行机构——投资贸易局”。 蒙古“新复兴政策”实施发展需要国内外投资,其中包括94个政府和私营部门合作项目。蒙古外国直接投资的72%集中在地质、矿产勘探、开采和石油领域,目前,面临扩大投资吸引、改善投资环境、支持其他经济产业等问题。2021年,中国占蒙古总出口占比83%,瑞士和新加坡占比9%,韩国和俄罗斯占比6%;中国占蒙古国总进口占比33%,俄罗斯占比26%,日本占比7%,韩国占比5%,德国占比3%。蒙古需要制定相关政策来支持出口产品多样化,特别是非矿业产品,同时扶持进口替代产业、增加贸易伙伴(开拓“第三邻国”市场)。 成立投资贸易局,有利于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,吸引目标国家和地区的先进产业来蒙投资。有助于扩大出口、深化经济产业多元化,有效改善贸易流通、实现贸易便利化,保护进口替代产业发展。将建立信息库和电子一站式服务,及时有效提供国家政策动态等高质量服务,增加投资者和客户的满意度。 投资贸易局共30个工作岗位,设立5个部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