欧亚经济联盟近期为稳定内部市场的相关举措如下。 (一)对原产自中国的石墨电极反倾销税起征日期延期至2022年10月1日。 (二)2022年9月30日前,暂停实施对欧洲除草剂反倾销措施。 (三)2023年4月30日前,对超过40公斤的杏、梨、桃和其他果泥免征进口关税;2024年12月31日前,对部分鱼、鱼子酱免征进口关税;2025年4月30日前,对用于外衣生产的苯胺和部分面料免征进口关税。 (四)2022年9月30日前,对以下社会意义重大的食品和原材料进口执行优惠税率:食品及食品生产中所用商品(动物和奶制品、蔬菜、葵花籽、果汁、糖、可可粉、氨基酸、淀粉、酶和其他食品);食品生产和销售用品;制药、冶金和电子产品的生产原料;用于数字技术开发的产品;用于轻工业品生产的用品、用于建筑和运输行业的产品。 (五)到2023年底,对进口到联盟的少量电动汽车给予关税豁免。 (六)简化自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进口货物的原产地证明程序,暂时允许使用原产地证书副本获得关税优惠。 (七)2022年10月1日前,将个人单个包裹免关税进口门槛提高到1000欧元,每个包裹重量不得超过31公斤。